哈平发改发〔2021〕3号-《连续两年产值5亿元及1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团队奖励办法》解读
来源:
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1年
02月
05日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要求,推动平房区(哈经开区)五亿元、十亿元以上产值高新技术企业向百亿级企业迈进,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日前印发《连续两年产
值5亿元及1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团队奖励办法》,对产值五亿元及十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团队进行政策激励。
受奖企业范围。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产值超过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
高管团队范围。国有企业高管主要为企业班子成员;其他所有制企业高管团队范围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由同一团队(人员)管理多个符合受奖条件企业的,不重复奖励。
奖励资金发放。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高管个人账户,相关税负自行承担。
以上奖励办法有效期一年,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 哈尔滨市平房区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等政策奖励不重复适用。
(联系人:蒋巍,87093292、17603600299)
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5日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