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平房区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来源:平房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3-06-05

一、出台背景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完善新发展阶段的产业政策,增强产业政策协同性”指示,落实省委的“五个率先”要求,聚焦“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的奋斗目标,围绕“4567”现代产业体系,立足产业全生命周期,推进产业生态建设,努力当好经济发展“火车头”,推动经济引擎再发力,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阶段,助力企业加快发展。

二、制定过程

坚持与省市政策协同、互补、差异化的基本原则,聚焦重点产业,结合经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依据省、市、区“十四五”规划,参照“省20条”“市30条”及省市出台的“四大经济”等相关政策,创新制定了“白金50款”。在充分面向公众、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等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履行程序,正式对外发布。

三、主要内容

“白金50款”围绕企业落户发展、壮大等各环节,全生命周期发展需要。构建了落户扶持、运营扶持、科技创新、上市融资、集群发展、总部经济、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八大政策扶持板块,重点增加了集群发展,新兴产业等27条,针对企业发展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扶持。

(一)在企业落户方面。既有对新设立内外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进行最高2000万元扶持,也有对新入驻中小微企业的房租补贴,全方位促进企业入区发展。

(二)在企业运营方面。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发展扶持,在低成本融资担保、盘活低效资产、规模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等环节提供最高2000万元扶持。

(三)在科技金融方面。对重点企业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创业孵化等方面的企业予以最高2000万元扶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新三板入区、上市企业高管团队奖励、股权激励等最高予以500万元扶持。各条款靶向施效、分类扶持,协同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四)在集群发展方面。鼓励龙头企业领办创建产业园区,对领办企业或项目引进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集群产业园区做强做大,园区运营后,达到一定规模,最高予以200万元扶持;支持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对新入区产业链重点企业最高予以配套额10%连续3年市场推广扶持,3年累计最高500万元,支持用于奖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支持龙头企业与配套企业协同发展,在研发平台共建、实验检测共享、资质认证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支持集群内企业互采合作,按购买金额最高予以200万元扶持;鼓励产销合作,按销售额最高予以200万元扶持。各扶持条款有机衔接、递进补位,高效、精准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五)在支持总部认定方面。强化培育总部经济,对获得我市认定的总部经济企业或项目予以10%资金配套扶持;支持总部经济认定,对总部经济企业规模增长予以最高1000万元扶持;鼓励平台经济发展,交易额达到一定条件,最高予以50万元奖励;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总部项目、平台经济项目予以更优惠扶持。

(六)在推动四大经济发展方面。一是促进数字经济新融合,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对获得相关国家省市部门评定的企业最高予以50万元扶持;促进数字产业化应用,对新型数字化应用的企业达到规模后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二是开辟生物经济新领域,支持企业带量采购、新增药品批号生产最高予以300万元扶持;支持哈尔滨国际生物谷建设,支持我区生物经济持续壮大,对重点项目的核心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三是打造冰雪经济新高地,促进冰雪与装备产业融合发展,对产能提升、贷款贴息的企业最高予以50万元奖励;培育冰雪经济新业态,支持冰雪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四是推动创意设计新发展,支持设计产业化。对新引进的知名机构和知名设计大师工作室等予以最高50万元扶持;优化设计产业生态,对入选国家、省、市级的产业园区最高予以50万元扶持。

(七)在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重点支持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型制造业、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服务业企业最高可获得500万元扶持。

四、解读机构

牵头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平房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86817149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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